電子貓眼、可視門鈴等智能家居產品在便利人們生活的同時,隨之而來的一些現(xiàn)象也引發(fā)了公眾對個人信息安全的擔憂。無論是根據(jù)民法典,還是根據(jù)一般人的認知和常識,住宅內的相關情況和自然人的個人活動,都屬于隱私范疇。假如可視門鈴的攝像頭正對著鄰居家門和住宅,即便是安裝到自己家門上,也涉嫌侵犯他人的隱私權。(4月10日 人民網)
近年來,電子貓眼、可視門鈴等智能安防設備以“家庭安全守護者”的姿態(tài)進入千家萬戶。這些設備通過高清攝像頭、人臉識別和云端存儲技術,讓用戶能夠時時監(jiān)控自家門外動態(tài),甚至遠程與訪客進行對話,為外出工作的人們帶來了極大的便利。
然而,部分電子貓眼所具備的廣角鏡頭、紅外夜視等安全防護功能,為監(jiān)控人提供便捷的同時,卻也不可避免地對監(jiān)控所視范圍進行了“窺探”。樓道的公共區(qū)域、對門鄰居的門口甚至私人領域內的場景都被電子貓眼盡收眼底。更令人擔憂的是,電子貓眼的云端存儲功能使這些影像可能被永久記錄、分析甚至泄露。這不僅觸及了個人隱私的底線,還可能會對社會安全構成潛在的威脅。
目前,司法實踐中對“電子貓眼是否侵權”的判定仍存在爭議。現(xiàn)有法規(guī)主要針對傳統(tǒng)監(jiān)控設備,卻對具備AI分析能力的智能安防產品缺乏針對性約束。比如,電子貓眼的“陌生人標記”功能,就是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對他人進行生物特征的識別,這可能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》第二十六條關于圖像采集需“單獨同意”的規(guī)定,卻沒有明確的法律對此行為進行界定。所以,如何平衡好技術創(chuàng)新與私人領域的邊界,成為亟待解決的命題。
在電子貓眼的爭議之下,是公眾對電子貓眼如何平衡安全防護與監(jiān)控邊界的擔憂。對此,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更加具體和完善的法律法規(guī),對智能安防設備的生產、銷售、使用以及數(shù)據(jù)保護等方面進行嚴格規(guī)范。確保技術進步的同時,也能切實保障公眾的個人隱私和安全。同時,消費者在選擇和使用智能安防設備時,也應增強邊界意識,選擇合理的方式和位置,減少電子貓眼對他人產生的不利影響。
當科技賦予我們“看見”的能力時,我們更需要學會“不看”的智慧。守護好私人領地的“最后一米”,不僅需要清晰的法律標尺,更需“尊重他人生活痕跡”的責任意識。只有當每個公民既懂得用科技監(jiān)控家門,又學會用文明約束鏡頭,鄰里關系才能走出“監(jiān)控猜忌”,回歸“守望相助”的常態(tài)。